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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及时确认2024年度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

信息来源: 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3-12-08 点击数:

各位教职工:

一年一度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确认已开始。为做好学校2024年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工作,确保您2024年继续及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现就2024年专项附加扣除的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无变动,只需在2023年基础上确认即可。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点击【首页】——【专项附加扣除填报】选择扣除年度2023,选择【一键带入】。

二、2024年相关扣除信息如已发生变化的,需要及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修改并确认。

三、2024年新增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需要及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专项附加扣除填报。

注意事项:

1.在确认2024年度专项附加扣除的时候,请选择“扣缴义务人-甘肃开放大学”来进行申报。

2.对于子女教育支出、赡养老人支出、房贷利息支出等连续多年的扣除需要每年重新填写或确认。

3.“一老一小”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国发〔2023〕13号),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纳税人从今年9月申报期起即可享受。

4.教职工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税务机关将定期对纳税人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开展抽查,请教职工将相关资料自法定汇算清缴期结束后保存五年备查。填报时请注意不可修改2023年度已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为了确保各位老师2024年1月能正常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请在2023年12月25日之前,对2024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或修改。若在使用此平台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以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

填报咨询人:彭丽敏 联系电话:0931-8721735

计划财务处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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