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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 党政办公室 发布日期:2024-02-21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各市(州)开放大学: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要求,2024年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即日起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以激发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为目的,着力提升优秀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培育壮大高校科研团队,服务全省高校学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项目选题围绕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需

求,组建项目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

(三)申请者应为副高级(含)以下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不支持正高级职称教师申报该类项目。

(四)每个申请者限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并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名。

(五)项目周期不超过2年,每个项目应设定阶段目标任务。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申报该项目。

1.省教育厅在研项目负责人,已主持完成省教育厅科研项目2项(含)以上的项目负责人、在研产业支撑计划项目前两位参与人不得申报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或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科研立项。

3.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或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

4.其他违背学术科研伦理道德者。

5.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机密。

二、支持方式

(一)各高校按照项目限额申报。教育厅分配我校6个资助项目,6个自筹项目。

(二)项目经费采取省财政资助和单位自筹相结合方式,其中,资助项目理工农医类每个项目财政支持经费 5 万元,人文社科类每个项目财政支持经费 4 万元。自筹项目由学校配套经费,理工农医类配套1万元、人文社科类配套0.8万元。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教育科研项目。

(二)各单位要严格审核,统一查新,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确保申报质量,要发挥全省已有设备和第三方服务作用。凡出现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诚信问题者,取消申报资格并责成申报单位依法依规启动问责机制。

(三)科研项目涉及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研究的,应当严格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确保科研安全。涉及保密研究的,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四)为加强全省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建设,提升各分校的科研水平,鼓励各分校组织教师独立申报,同时鼓励省校项目负责人将各分校有意愿参与科研项目的教师吸纳入课题组,并尽量排列在二、三位。对省校教师项目负责人,并吸纳分校教师参与的项目,学校评审时将给予加分。

四、立项程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学校科研处将邀请外校专家进行评审,并按项目限额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五、材料报送

接到申报通知后请各部门积极组织部门教职工进行申报,并于2024年3月1日前将申报书纸质版一式5份、双面打印骑缝装订后提交至科研处1713办公室。电子版、项目申报汇总表excel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宏伟 电话:15193193971

邮箱:1147182483@qq.com

附件:

1.2024年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

2.2024年高校教师创新基金项目汇总表

科研处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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