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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2-24 点击数:

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申报2025年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项目的通知》(甘民委发〔2025〕15号)要求,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围绕加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体系建设,把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不断深化中华民族共同体重大基础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为推动全省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项目类别

1.重点项目。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点项目为指定题目,甘肃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具体情况另行通知。

2.一般项目。《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一般项目选题参考”均为选题方向,申报者可根据研究实际自行确定题目,我校限报6项。

3.自筹项目。《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中“自筹项目选题参考”均为选题方向,申报者可根据研究实际自行确定题目,我校限报1项。

、申报人条件

项目实行项目主持人负责制。

1.项目主持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法规,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

2.项目主持人必须为单位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并能真正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开展。

3.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为1人,每个项目主持人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

、申报要求

1.项目批准立项后,省民委将向项目主持人发立项通知书。主持人在项目执行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项目任务。

2.已承担省民委2024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但尚未结项的项目主持人不能申报。

、成果要求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研究期限原则上为一个年度,均须在项目立项通知书规定时限内完成,项目最终成果包括研究论文、调研报告或专著等。项目主持人需定期向省民委报告项目进展情况。

、项目经费

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5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2万元,自筹项目不拨付资助经费。经批准立项的项目,项目经费将拨到项目主持人所在单位银行账户,由所在单位统一管理。资助经费一次核定,分两次拨付:立项时拨付40%,结项后拨付60%资助经费。

、材料报送

项目主持人须填写《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申请表》(附件2)和《省民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论证〉活页》(附件3),用A3纸张双面打印、中缝装订,各一式3份;同时填写《申报2025年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项目汇总一览表》(附件4),一式1份,于2025年3月17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科研处,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931)7974119

联系人:杨晓帆

邮 箱:kyc@gsou.edu.cn

附件:2025年度项目申报材料附件

科研处

2025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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