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市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
根据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通知要求,对2024年度市社科规划立项项目开展中期督促工作,在研的市社科规划项目负责人须在 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市社科规划项目所有结项材料,主要包括:
1.学校科研处和财务处签署意见的2025年《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结项审批书》。
2.课题研究报告(3万字以上)、研究成果转化的资政报告(3000—5000字)。
3.研究报告知网查重报告,查重率不得超过30%。
4.未按上述要求完成结项材料上报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请结项。无故不得延期结项,确因特殊情况需延期结项(延期只限一次,期限不得超过一年),请于2025年5月26日前将项目结项延期申请提科研处。
科研处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