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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甘肃开放大学2025年度校级教学科研团队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5-07-18 点击数:

各市(州)开放大学、学院,校内各部门(单位)、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甘肃开放大学校级科研团队建设与管理办法》(甘开大发〔2023〕71 号)及学校2025年工作要点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25年度教学科研团队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教学科研团队应具有明确的学术研究、教学研究和发展方向,研究和发展方向符合学校学科发展规划。主要骨干成员应具备勇于探索、敢于创新和团结协作精神,同时具有较强的教学研究能力和学术发展潜力。

(一)教学科研团队带头人具备的基本条件:

1.应具有较高的教学能力、学术造诣和创新性学术思想,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且具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精神,在研究群体中能够发挥较强的凝聚作用;

2.甘肃开放大学体系内在编在岗教职工;

3.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4.近五年,主持或完成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获得过市厅级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及以上奖励的第一完成人;或出版15万字以上学术专著1部或在 SCI、EI、ISTP、CSSCI、CSCD、《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北大核心)收录期刊公开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级期刊公开发表论文2篇;

5.具有三年及以上开放教育或高职教育一线教学经验。

(二)教学科研团队组成具备的基本条件:

1.由5-8名体系内中青年教师(包括攻读博士学位者)组成,其中至少包含1名省校在编在岗教师,且校外成员人数不得超过项目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鼓励具有相同或相近研究方向的人员进行跨单位、跨学科联合申报;

2.教学科研团队的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成员中45岁以下的青年研究骨干应占二分之一以上;

3.教学科研团队的学历结构:成员中博士(包括攻读博士学位者)、硕士学位人员应占二分之一以上;

4.教学科研团队的职称结构:成员中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应占三分之一以上;

5.教学科研团队的教学经验:成员须担任过两门及以上课程的讲授任务或承担相关责任课并完成网上教学任务;具有两年及以上开放教育或高职教育教学经验。

(三)教学科研团队科研成果基本条件:

近五年,教学科研团队成员应活跃在某一研究领域的前沿,已取得较好的研究成果,具备以下六项条件中的三项:

1.达到以下条件之一:主持或完成市厅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1 项或校级重点项目1项及以上或校级一般项目2项及以上;

2.在核心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1篇和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 1篇及以上,或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

3.教学科研团队至少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3项,或出版专著或教材人均0.5部以上;

4.至少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研成果三等奖及以上奖励1项;

5.以项目核心内容为主要基础获得教育厅及以上教学成果奖1项;

6.以项目核心内容为基础形成甘肃开放大学教学管理制度、规范。

(四)教学科研成果认定:

1.近五年,申报学校教学科研团队的带头人或成员在未成为体系内在编在岗教师之前,以第一人员身份取得的教学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利、科研成果奖等教学科研成果,如果能够成为申报教学科研团队的科研成果支撑,可以给予追溯性认定。

2.近五年,作为体系内在编在岗教师(包括攻读博士学位者)所取得的教学科研项目、学术论文、专利、科研成果奖等科研成果,其产出形式必须以第一人员身份且以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方可给予认定。

二、申报要求及资助

(一)教学研究方向及选题

请参考“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指南”(附件1)、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参考题目(附件2)及甘肃开放大学拟重点建设专业及特色专业名称列表(附件3),或者根据自身的教学研究特长和兴趣自行确定研究方向,草拟需要建设的教学科研团队名称。

(二)团队带头人及成员

坚持团队建设、平台建设和项目研究的有机结合。教学科研团队带头人不得同时作为两个及以上教学科研团队带头人申报,但在担任一个教学科研团队带头人的同时,可以作为相近研究方向的另一个教学科研团队的成员,非团队带头人团队成员可参加2-3个教学科研团队。

(三)教学科研团队由带头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甘肃开放大学校级教学科研团队申请书》(附件4),提交学校科研处,由科研处和教务处组织专家评议组进行评审,提出是否支持资助的意见,并分别审批。获资助建设的教学科研团队须签订《甘肃开放大学校级教学科研团队建设任务书》。

(四)学校对每个教学科研团队每年资助1万元,团队经费分年度划拨,专款专用。经费使用与管理参照《甘肃开放大学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执行。

(五)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周期为3 年,实行“1+1+1”评价管理模式。即第一年为启动和运行阶段;第二年为中期检查阶段;第三年为评估验收阶段。验收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次:验收成绩为合格等次及以上的,做好建设工作总结和规划,学校继续资助建设;不合格的,予以停止资助,带头人三年内不可再申报科研团队。

三、其他

请教学科研团队带头人将填写好的《甘肃开放大学校级科研团队申请书》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式3份于2025年9月1日前送省校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华林

联系电话:0931-7974119

电子邮箱:kyc@gsou.edu.cn

附件:

1.2025年度全国教育科学规划终身教育体系研究专项指南

2.学校“十五五”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参考题目

3.甘肃开放大学2025年度开放教育拟建设重点专业及特色专业名称列表

4.甘肃开放大学校级教学科研团队申请书

科研处

2025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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