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单位,兰州航空职业技术学院:
根据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关于做好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最新精神,紧密对接《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的战略要求,聚焦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核心需求与关键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协同并重,以实证研究为抓手,着力产出一批兼具理论高度、实践效度与全省特色的高水平教育科研成果,切实发挥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全面推进我省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切实的学术支撑与智力支持。
二、选题要求
课题选题着眼“十五五”甘肃省教育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紧紧围绕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更好地服务决策、指导实践、创新理论、引领舆论。选题要以应用研究为主,增强课题的科学性、适用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推动我省教育教学有较强的现实意义和应用价值。
三、申报对象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常规重点课题和重点专项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有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常规一般课题和一般专项课题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不具备中级职称的需两名高级及以上专家推荐。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名额限定
(一)常规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我校分别为2项、10项。
(二)专项课题
1.“践行教育家精神”专项课题:分重点专项课题和一般专项课题,我校各1项。
2.国防教育专项课题:均为一般专项课题:我校1项。
五、申报要求
(一)重点课题:围绕《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重点规划课题研究指南》(附件1)进行申报。申报课题的研究方向须与此指南保持一致,题目自拟。
(二)一般课题:要聚焦教育教学中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进行研究,要具有一定的实践指导意义。自拟课题名称的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专项课题:围绕《“践行教育家精神”专项课题指南》(附件2)和《国防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指南》(附件3)进行申报,申报课题的研究方向须与此指南保持一致,题目自拟。
(四)申报人员
1.负责人只能申报负责一项课题,且不能申报参与其他课题;有在研省级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允许申报。
2.参与人只能参与申报两项课题;有在研省级规划课题的参与者只能参与申报一项。常规课题每项课题参与成员不超过10人,专项课题参与成员不超过6人。
3.为避免课题申报名额的浪费,申报前请登录省教育规划办网站(https://keti.gsier.com.cn)首页“在研情况查询”,确定是否有在研课题。
(五)研究期限:申报研究期限为2-4年,且不允许提前结项。
六、工作安排
本年度规划课题的立项申报工作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至8月31日,分初审、复审、终审三个阶段。各市(州)开大在各市(州)归属地申报。
(一)初审阶段:2026年4月20日至7月19日
各单位按指标积极组织遴选,并将推荐结果在本单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6月22日前完成)。公示期无异议后,按省教育规划办通知要求,推荐申报课题教师在申报平台上传材料(6月29日至7月19日)。
(二)复审阶段:2026年7月20日至8月2日
组织省级专家完成推荐申报课题的评审工作。
(三)终审阶段:2026年8月3日至8月31日
评审结果上报省教育规划办审核。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正式发文。请各申报教师在2026年6月10日18点前将填写好的电子版申报书以“姓名+课题名称命名”(附件4)及汇总表(EXCEL)(附件5)发送到指定邮箱:kyc@gsou.edu.cn。其他事宜另行通知。
注:本次课题申报材料新增AIGC检测材料上传要求,请申报教师登录(https://cx.cnki.net/)完成AIGC检测操作,并按要求提交AIGC检测报告。该报告将作为课题立项评审的重要参考依据。
联系人:王华林
电话:0931-7974119
附件:
1.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重点课题研究指南
2.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践行教育家精神”专项课题研究指南
3.国防教育专项课题研究指南
4.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
5.甘肃省教育科学“十五五”规划2026年度课题立项申报推荐汇总表
科研处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