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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6-04-30 点击数:

各市(州)开放大学,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组织开展2026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认定条件

(一)申请人为省校、市(州)开放大学或独立设置且在政府序列中有机构设置的县级学院正式聘用的,从事或拟从事开放教育教学工作的在岗人员。

(二)申请人应当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

(三)严格思想政治和师德考察,有违背教师职业道德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行为不适宜从事教师职业的人员、有犯罪记录者暂不受理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四)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五)申请人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语文教师和对外汉语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语音教师和播音、主持、影视剧表演等专业教师应当达到一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六)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具备高等教育教学能力,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当地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并合格。

二、申请认定程序

(一)网上报名:5月6日—5月19日,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提交个人信息,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逾期不再补报,网站操作指南见附件1。

(二)现场确认:5月10日—5月29日,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至省校教师发展中心进行个人材料初审及现场确认。

(三)材料送审:6月15日—7月9日,省校教师发展中心将申请材料报送甘肃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审核,打印证书。

(四)证书办理:7月9日起,省校教师发展中心将申请材料报送省教育厅审核盖章,办理证书。

三、申请认定材料

(一)个人基本材料。申请人须根据网上申报情况提供身份证、证件照、普通话证及学历证明等相应材料。具体提供材料要求见附件2。

(二)《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3,当次有效),申请人自行下载打印并按要求装订。妊娠期内的申请人可免检孕妇不宜的体检项目,在其他可检测项目合格的情况下,视为体检合格,但需由主检医生在体检表上签署妊娠情况说明。在提交体检合格证明时需附上妊娠反应为阳性的检测报告或围产检查档案等证明材料。

(三)申请人在岗证明、《甘肃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专家推荐表》(附件4)、《甘肃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师德师风考察鉴定表》(附件5)。

四、注意事项

(一)申请人网上填报的信息须真实有效,因信息填报不真实不准确致使无法完成教师资格认定的,其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申请人应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承诺书》并对承诺内容负责,承诺如与事实不符,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申请人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五)申请人所在市(州)开放大学、学院须于5月19日前将《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审批登记表》(附件6)和《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审核信息表》(附件7)电子版发送至1392502941@qq.com邮箱。

五、其他事宜

现场确认地点:甘肃开放大学开放教育大楼1318室

联系人:吴敬琴  张 薇

联系电话:0931-8786017、8786209

附件:

1.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2.高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个人材料要求

3.甘肃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4.甘肃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专家推荐表

5.甘肃省高校教师资格认定人员师德师风考察鉴定表

6.甘肃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申请认定审批登记表

7.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审核信息表

教师发展中心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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