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教学督导中心)报道】为贯彻我校教学改革要求,改变省校过去“管得多又管不好”僵化机制,激发基层办学活力。学校以问题为导向,找准突破口,在下放教学管理权限上做文章,截止目前,主要开展了四项教学管理改革尝试。
一是将部分国家开放大学下放省校的统设课程,改由各分校根据课程考核说明及国家开放大学有关要求,自行命题、组织考试。
二是将专科综合实践环节由原来的“指导教师初审——分校认定上报——省电大终审录入——国家开放大学抽查的流程进行审核与成绩上报”流程,调整为综合实践环节的审核由分校负责,省校负责成绩抽查和确认,最终综合实践环节成绩的录入由分校负责。
三是下放全省报考人数为5人以下(包括5人)的省开课程管理权限,考核由分校组织和管理,课程成绩由分校录入。
四是加大下放课程考中、考后的督导力度,并纳入质量因子考核中,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将在全省通报,收回其相应的管理权限。
教学管理权限的下放,不仅扩大基层办学自主权,提高办学活力,同时也增加了基层办学的责任和压力。学校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将继续根据基层办学实际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力促开放教育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