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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13 点击数:

 

各相关部门:

根据《甘肃广播电视大学教学成果奖评审和奖励办法(修订)》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定于1117日举行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会,现将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机构

本次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由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等次。教务处(教学督导中心)负责相关组织工作。

二、评审安排

(一)评审程序

参加此次成果奖评审的汇报人需通过答辩的形式对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汇报与答辩。

1.答辩采取PPT形式进行成果汇报,主要陈述成果内容、成果应用、成果价值以及创新点。

2.答辩时间为15分钟,其中项目组汇报10分钟,专家提问,由汇报者进行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3.专家根据申报人汇报、申报材料及附件等进行评分。

(二)汇报内容

汇报内容主要有以下3个方面:一是突出该项目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过程中的创新点有哪些;二是介绍在近年来的实践教学成过程中取得哪些主要成效;三是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实践、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和不断提教学水平与教学质量中解决了哪些主要问题。

(三)答辩安排

1.时间

201711179:00-12:00

2.地点

开放教育大楼21楼会议室。

3.参加人员

申报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负责人(详查附件)。

三、其他要求

1.奖项设置: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请各成果申报者于111512:00前将汇报PPT发送至邮箱232733651@qq.com,答辩当日不予更换PPT。原则上,答辩人员应为教学成果第一完成人,若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答辩的,可安排其他成果完成人进行答辩,并务必于111512:00前将答辩名单反馈至教务处教师管理与督导科。

3.答辩人员务必提前15分钟到达答辩会场,不参加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教学成果奖申报。

4.联系人:冯国献    电话:0931-8724600

 

附件:甘肃广播电视大学2017年校级教学成果奖答辩名单

 

甘肃广播电视大学

2017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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