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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质量因子数据采集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13 点击数:

 

校内各相关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办学质量因子数据采集要求,现需收集各分校、直属工作站2017年质量因子数据,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安排如下:

一、填写要求

请严格按照《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分校(站)办学质量因子考核办法(修订)》(甘电大发[2016]70号)文件内容,依据分校的工作表现情况如实逐项填写分数,不得徇私舞弊。本次数据采集起止日期为201711日—20171115日。

二、提交时间

数据采集完成后请于1124日之前提交。

三、提交形式

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本次基础数据采集采取电子填报和纸质填报两种形式。纸质填报数据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教师管理与督导科。电子填报请登录办学质量因子考核系统进行填报。

三、注意事项

本年度是首次采用质量因子考核系统进行填报,在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和信息中心沈承福工程师(电话:0931-8721585)进行联系,也可通过QQ群:459455937(质量因子考核小组)进行咨询。

四、其他

联系人:张薇

电话:0931-8724600

 

 

教学督导中心

20171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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