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相关部门:
根据学校办学质量因子数据采集要求,现需收集各分校、直属工作站2017年质量因子数据,为保证此项工作顺利开展,现安排如下:
一、填写要求
请严格按照《甘肃广播电视大学分校(站)办学质量因子考核办法(修订)》(甘电大发[2016]70号)文件内容,依据分校的工作表现情况如实逐项填写分数,不得徇私舞弊。本次数据采集起止日期为2017年1月1日—2017年11月15日。
二、提交时间
数据采集完成后请于11月24日之前提交。
三、提交形式
为确保数据的准确性,本次基础数据采集采取电子填报和纸质填报两种形式。纸质填报数据由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教师管理与督导科。电子填报请登录办学质量因子考核系统进行填报。
三、注意事项
本年度是首次采用质量因子考核系统进行填报,在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和信息中心沈承福工程师(电话:0931-8721585)进行联系,也可通过QQ群:459455937(质量因子考核小组)进行咨询。
四、其他
联系人:张薇
电话:0931-8724600
教学督导中心
2017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