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信息来源: 未知 发布日期:2013-08-09 点击数:
校部各处室、二级学院:
为切实靠实我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在教育实践活动办公室下设四个工作组。
(详细内容见甘肃广播电视大学OA电子办公系统“甘电大党发〔2013〕36号”文件。)
上一条:关于进一步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环节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孙晓玲同志退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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