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直属工作站、开放教育学院、学科学院:
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一网一平台”2022年春季学期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开信息函〔2022〕3号)安排部署,我校于本学期初启动了2022年春季新生“一网一平台”试点工作,为确保新学习网教学及教学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系统试点工作的开展提出以下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重视试点工作
国家开放大学启动运行“一网一平台”是积极落实教育部“数字化战略行动”和《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的具体举措,是国家开放大学“互联网+大学”建设的重要内容。“一网一平台”将高度集成融合现有各级各类系统,统一账户、统一入口,形成办学体系的一体化信息平台,为学生和教师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为开放大学发展和全民终身学习提供有力支持。全省系统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认识,认真部署,压实责任,确保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明确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分工
(一)教务处
1.在前期为分校、直属工作站创建新平台总管理员的基础上,审核本级责任教师、各类教学管理人员注册账号,做好分校教务、考务、招生及学习网业务管理员的权限分配工作,并做好用户信息维护工作。
2.组织做好省开课程的迁移工作。及时给责任教师委任课程,解决迁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3.做好新学习网统设课、省开课程网上教学和教研活动安排,提出课程资源建设、栏目设置、教学活动等具体要求,指导责任教师按时完成课程资源建设和教学活动。
4.有序组织全省系统做好2022年春季新生选课工作。
5.根据系统试点工作进展,组织相关业务培训。
6.加强与国家开放大学沟通,及时解决试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学科学院
1.系统梳理学院专兼职教师责任教师新平台账户注册及课程委任情况,及时按照教务处要求,反馈还未承担课程责任教师信息。
2.按照国家开放大学及学校的要求,组织责任教师完成省开课程的迁移和内容核验工作,做好课程建设工作。
3.跟进国家开放大学主持教师蓝本课程的迁移工作,做好资源补充完善工作。
4.按照学校整体教学安排,组织好新学习网教学及教研活动。
5.做好校内兼职责任教师及各分校辅导教师有关试点的二级培训。
(三)各分校、直属工作站、教学点
1.各分校、直属工作站、教学点的总管理员要有效督促本机构各类人员选择本级机构完成用户注册。注册结束后,各级总管理员要及时完成用户审核,避免因审核滞后影响用户操作。
2.各分校教务、考务、招生、学习网业务管理员要为下级教学点相应业务管理员分配权限,业务管理员要根据注册用户的业务需求为其分配相应权限。
3.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和省校要求的时间,做好选课的核对及更正,按时、无误完成2022年春季新生选课工作。
4.开展2022年春季新生入学教育,并对新生进行新平台及移动校园app操作培训工作。
5.组织辅导教学、班主任在新平台开展教学及教学管理活动。
6.组织总管理员、业务管理员、各类其他人员再次认真学习国家开放大学下发的试点各业务模块培训PPT、视频回放链接、操作手册,反复进行操作尝试,尽快熟练掌握相关业务操作。
7.各分校负责人要定期了解本校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各校对接人、总管理员也要及时将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存在的问题、困难要向学校领导及时汇报,保证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三、加强支持服务,确保工作实效
(一)加强沟通协调
系统各试点单位、部门要加强与国家开放大学及省校试点工作人员的沟通,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对于在工作任务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及人员予以解决。省校工作人员、课程责任教师要及时关注试点工作群,及时获取有关工作信息和培训文件,并及时解答处理工作群里提出的问题。
(二)加强学习培训
省校根据工作业务需要,将通过线下线上结合的方式适时对专兼职课程责任教师、全省系统教学管理人员、辅导教师及班主任进行试点工作业务培训。分校、教学点要积极参加相关培训,根据需要进行二级培训,认真学习国家开放大学、省校培训内容,做到全员参与、全员覆盖。
(三)加强督导检查
省校将对试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试点工作推进滞后,规定任务未完成,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的分校、学院及个人将在全省系统予以通报。
教务处
2022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