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教育科技创新科研项目申报有关工作的通知》(甘教技函〔2022〕2号)精神,现将2022年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项目以激发高校教师科学研究的积极性和创新性为目的,着力提升青年教师的科学研究能力,培育壮大高校科研团队,服务全省高校学科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
(二)项目选题参照《甘肃省高等学校产业支撑计划项目选题指南》,组建项目团队,开展科学研究和成果转移转化。
(三)申请者应为副高级(含)以下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不支持正高级职称教师申报该类项目。
(四)每个申请者限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不超过5人,并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并签名。
(五)项目研究时限为2年,每个项目须设定阶段目标任务。
(七)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1.主持国家在研项目,主持或参与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在研项目2项(含)以上,承担过省教育厅产业支撑计划项目的主持人和前两位参与人不得申报。
2.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或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科研立项。
3.存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或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或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违规行为。
4.其他违背学术科研伦理道德者。
二、支持方式
(一)由高校自主组织项目的申报、评审、公示、结项,报省教育厅备案的项目管理方式。省属公办高校可按资助项目名额1:1比例申报自筹项目,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地方高校和民办高校可申报自筹项目。省教育厅将根据各高校申报项目数量和质量、经费支持、科研工作综合绩效确定立项限额,其中人文社科类项目数单列,重点支持马克思主义、语言文字研究。
(二)备案立项的创新基金项目目标任务按最高5万元设定。
(三)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审委员会答辩评审,专家评评审结果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三、申报要求
(一)鼓励符合条件的人员积极申报。申请人根据学科建设需要和长期稳定的研究方向选题。
(二)申报人要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确保申报质量,要发挥已有设备和第三方服务作用,项目经费一般不得购买通用型设备。凡出现知识产权争议和科研诚信问题者,取消申报资格并依法依规启动问责机制。
(三)科研项目涉及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研究的,应当严格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求做好有关工作,确保科研安全。涉及保密研究的,应当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四、材料报送
(一)提交材料。
1.2022年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1份。
2. 2022年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纸质版1式6份。
(二)报送要求。申报课题材料请于2022年4月11日前报送科研处,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所有上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请自行留底。
联系人:张宏伟
电话:7974119
邮箱:1147182483@qq.com
附件:
1.2022年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基金项目立项汇总表
2.2022年甘肃省高等学校创新基金项目申报书
3.甘肃省高等学校产业支撑计划项目选题指南
科研处
202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