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校、直属工作站,校内相关单位、部门:
为严格落实国家开放大学《关于开展2022年综合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以及“建立和完善定期教学检查和定期质量评价评估制度”“发挥标准和监控对提升开放教育质量的基础作用”的要求,2022年我校开放教育综合教学检查,围绕治理“三乱”、办学风险隐患排查、问题整改、资源配置使用、教学团队建设,强化思政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等重点展开,旨在提升学校自查自纠能力,进一步提升办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形式
综合教学检查包括分校自检、省校实地检查、网上教学检查三个环节,通过省校、分校(站)两级统筹的方式开展。
(一)分校(站)开展自查自纠
分校根据省校工作部署,制定面向所辖工作站(教学点)自查方案,实施自查自纠,并将结果写入自查报告。
(二)省校实地检查、专家评价并发布通报
1. 省校组织开展实地检查。在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的前提下,省校实地检查分校(站)落实自查自纠工作情况,重点检查分校(站)对自身及所辖工作站实施质量监管、开展自查自纠的能力与效果。
2. 省校组织专家开展综合评价。专家通过查看分校自查报告、相关数据、实地检查、网上教学检查,做出综合评价。
3. 省校发布年度综合教学检查通报。依据专家综合评价,结合年度国开、省校质量治理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发布综合检查通报。
二、检查内容
1. 上年度学院自检以及办学评估预评估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2. 教学相关工作的组织与落实
(1)落实学历教育“创优提质”战略的举措、案例、效果等。
(2)落实国开及省校思想政治教育和意识形态工作要求的举措、效果。
(3)落实办学评估整顿的举措、相关保障,以及参与省校各类培训的情况及效果。
3. 教学管理与考核
(1)落实“治招”要求的举措与效果。
(2)落实“治学”要求的举措与效果。
(3)落实“治考”要求的举措与效果。
(4)教学检查工作的组织、落实及效果。
(5)应用质量因子考核结果、网检数据等实施质量治理的情况与效果。
4. 资源配置与使用
(1)引导学生应用教材、资源进行学习,提升主教材配置率和教材、资源应用实效的举措与效果。
(2)分校、工作站数字图书使用情况。
5. 网上教学检查
(1)网上教学相关制度建设、落实和网上教学组织开展情况。
(2)网络教学团队参与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三、结果使用
1. 省校将根据本轮检查结果面向系统印发综合教学检查结果通报。
2. 省校将摘选典型案例纳入省校年度质量报告、继续教育发展报告等。
3. 对检查工作中出现严重违规问题的学院,将通报批评、严肃处理,并持续跟踪督导整改落实。
4. 检查和整改结果将作为省校资源配置(如招生计划、评优名额等)、业务拓展权限给予和办学业务管理与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工作步骤
1. 10月8日前,分校(站)提交教学检查联系人信息表电子版(见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
2. 10月15日前,分校(站)提交自查实施方案及自查报告(自查实施方案体例见附件2,自查报告体例及具体要求见附件3)。以上两项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纸质版一份,经主管校长签字并加盖公章后,邮寄至省校教务处质量监控与评估科。
3. 2023年1月上旬,组织专家开展网上教学检查。
4.根据疫情择机开展实地检查,重点关注整改落实情况。
5. 2023年4月,发布2022年度综合教学检查通报。
五、工作要求
请各分校(站)高度重视本次综合教学检查工作,与办学评估工作有机结合,重点看本次检查内容在前一阶段办学评估整改过程中取得的进展和存在的问题,真正达到以检查促规范,以规范促提升的目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 薇 林 佳
联系电话:0931-8721731
电子邮箱:406568950@qq.com
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南滨河东路653号
附件:
1. 2022年综合教学检查联系人信息表
2. 2022年综合教学检查自查实施方案
3. 2022年自查报告体例及具体要求
4. 学习网基础数据
甘肃开放大学
2022年9月30日